第11章 耕者有田_挞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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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耕者有田

  长期以来,我国一直是一个农业国家。农业税是国家的主要财政收入,农民占全部人口的约大多数。基于此,历代封建王朝无不重视农业,以农为本,重农抑商。

  但封建王朝的统治根基是地主阶级。为了维护封建统治,维持穷奢极欲的宫廷生活,历代帝王极力剥削农民。各级官僚表面上信奉“民贵君轻”的儒家学说,实际上却和地主阶级形成天然的同盟,并不真正关心农民的福祉。

  到了十九世纪中期,随着玉米、土豆、花生的粮食作物的引入,国家人口激增。晚明时期,全国人口有近一亿人。到了乾隆年间,人口突破三亿。咸丰元年,即1851年,全国人口已达三亿四千万人。

  尽管引入了高产量的粮食作物,但清王朝并未及时改进农业技术,结果反而使农民更加穷困。人口增多,便要开垦更多的荒地。几番刀耕火种之后,土地营养耗尽,土壤板结沙化,上游水土流失,下游洪水泛滥。

  一旦遇到天灾,农民束手无策,官府又赈灾不力,于是乎大量农民沦为流民。对于这些流民来说,如果想活命,要么加入会党,要么落草为寇。

  康乾虽称盛世,但徒有其表,人口虽多,民间却非常贫困。到乾隆晚年,国家已现衰亡之象。

  论农民起义,举其大者有雍正年间苗民起义、嘉庆年间川楚白莲教起义、道光年间台湾张丙起义、湖南瑶民起义、天理教攻入紫禁城等。

  到了咸丰一朝,捻子、太平军、小刀会、回民更是频频起事,令咸丰寝食难安。

  在众多农民起义中,以太平天国运动规模最大,纲领最尖锐,威胁最大。究其原因,仍是农民生活困苦,不堪官府、地主剥削,希望通过拜上帝教实现“耕者有其田”。

  历史告诉我们,太平军鼓吹“有田同耕,有饭同食,有衣同穿,有钱同使”,以此吸引农民。但实际上,太平军并未将土地分给农民,反而实行“圣库”制度,将一切财物归公,实质上将所有财物收归以天王为首的少数勋贵。

  火军初到铜陵,如果说成立复兴会是“修内功”的话,那么推行分田到户、争取农民支持,则是“练外功”。内外兼修,缺一不可。

  1842年,不列颠国人打开了中国的大门,强迫清廷开放魔都等五个城市作为通商口岸。

  坐落在长江下游,且与魔都相距不远的铜陵,却和大多数县城一样闭塞,以小农经济为主。

  铜陵三面环山,剩下一面为长江所隔,地理形势逼仄,人口也不繁盛。就军事价值而言,这里简直就是个“死地”。

  既来之,则安之。要想解开经营铜陵这步“死棋”,首先便是推行“耕者有田”,争取农民支持。

  经过一番紧锣密鼓的调查,陈城等人仔细推敲,以最快速度推出了分田方案。简单来说,就是没收地主的土地,重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。

  但分田到户是件大事,关系到全县数十万人的生计。一旦操作失误,可能会造成社会动荡,甚至会引起地主反弹。

  陈城本人亲自主持“耕者有田”运动,先在老洲乡做试点。这老洲乡本是长江里的冲积沙洲,地界清晰,农业生产关系相对简单。全乡共有百姓九百余户,六千余人,共有耕地约一万亩,平均下来每人仅有地一亩七分。

  实际上,老洲乡的土地主要集中在张姓、刘姓两户大地主手中。这两家大地主共占地三千亩。另有中等地主八户,占地约二千亩;小地主约二十户,占地约二千亩;剩下富农约有五十户,占地一千亩;中农勉强温饱,近两百户,占地一千亩;剩下六百多户贫农、雇农,或无地,或少地,共占地一千亩。

  对农民家庭成分的划分,主要是依据其占有的土地数量。一旦划分清楚成分,再统计出当地农田数量,分田到户就可以实施了。

  不论是地主之前占有的土地是多是少,不论之前的家产是多是寡、是巧取还是豪夺,地主家的土地以外财产可保留十分之一,其余全部平均分配给当地的农民。

  分配土地以人口为基准,乘以平均数。如果结过婚的夫妇离开父母,成立新的家庭,可以额外分给一口人的田地。此举是为了促成家庭原子化,避免形成盘根错节的家族势力。

  地主、富农也要给其生路,将其视为普通农民参与分配土地。多余的粮食、马匹、铁器要充公,收归火军所有。其余的生产资料则分配给农民,无法分割的财产,诸如房屋、磨房等,则作为村集体财产,改造成学校、村公所。

  对不同的人要区别对待。

  张姓大地主祖上是长江盗贼,平日鱼肉乡里,作恶多端,与金陵的李财就如一丘之貉。他和李财一样组织了团练,借团练欺压农民,民愤极大。在老洲农民一致要求下,陈城将张姓大地主公审枪毙。

  刘姓大地主即刘文秀,祖籍枞阳,因躲避洪涝举家迁往老洲,据说是清朝文坛桐城派大家刘大櫆的族人。刘文秀有士绅身份,是个举人,有个亲戚在京城工部做官。

  刘文秀算是开明地主,在农民中很有威望。当火军带领农民前往刘家分田时,甚至有农民替他说好话。

  出乎陈城意料的是,刘文秀非常豁达,感叹刘家和张家争斗多年,没想到却以这种结尾收场,此乃天意。

  况且,散尽家财分给贫民百姓,本就是他的愿望。他主动捐出全部家产,带领家族男丁加入火军。

  陈城在老洲乡五个自然村的基础上成立了乡公所,作为一级政权组织,选派精干力量充实乡公所,指导底下五个自然村巩固成果。

  在各个自然村成立村公所,由本村农民选举产生所长。农村公所下成立生产互助组,主要是在农忙时互助协作;成立乡兵连,闲时练兵,防范团练武装死灰复燃,抵御盗贼侵扰,战时充任正规军的军夫杂役,拥军支前;成立妇女协会,禁止妇女缠足,鼓励妇女参与生产建设,甚至参军;成立村小学,教导农民识字;成立村卫生所,为村民看病……

  老洲乡土改试点工作持续了三个月,总体上圆满顺利。乡民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,精神面貌焕然一新,农业生产积极性极大提高。

  老百姓真心拥护火军,不仅表示要按照交粮完税,还积极把年轻子弟送入火军军营,要求孩子好好服役,报答火军军恩情。

  陈城将老洲乡土地试点成果形成经验材料,抽调全军力量,奔赴各乡镇组织分田工作,在年底前完成了分田任务。

  分田之外,还有其他意外收获。老洲乡附近的长江沿岸生活有不少胥民,所谓胥民就是一些以船为家的渔民。

  他们很少上岸,不与岸上农民通婚,不得参加科举,不得更改职业,极受农民歧视。疍民生活困顿,比老洲乡上的贫农还要悲惨。

  为了前往老洲乡,火军征调了不少的渔船。这些胥民听说火军要分田到户,恳求陈城接纳他们,分一些土地给他们,好让他们离开渔船,到乡村土地上落地。

  老洲乡的农民不欢迎他们。陈城只好把他们编入流民营,让他们和流民一起加入我们的军屯,开垦荒地,从事农业生产。

  这些疍民总算有了家,他们非常高兴。陈城从疍民中选拔了一批青壮年,依靠他们的渔船,成立了一支简陋的水营。

  老洲乡土改期间,霍启光率军来访。他质问陈城没有天国诏令,为何擅自分田。

  陈城说,天国倡导“有田同耕”,当下的分田岂不正是为了“有田同耕”?

  霍启光语塞,只好说,即便是这样,大家也要恪守天朝规矩,不能自行其事,乱了阵脚。

  陈城反问他,老弟你参加太平军是为了什么,不就是为了能有块田,能吃饱饭吗?

  霍启光沉默良久,说有朝一日若有人胆敢破坏老洲乡的分田成果,他霍启光第一个不答应,必率领全军保卫老洲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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