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二十八)深入骨髓_肤浅深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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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十八)深入骨髓

  最近我和郜曦的约会很频繁,他几乎每晚都会在我的出租屋里面过夜,每一个夜里我们都会相拥而眠。

  郜曦他想再为我写首情歌,依旧是以我的名字命名,他告诉我,他遇见我以后正是他创作灵感爆发的巅峰,我简直就是上天赐给他的珍宝。

  他很喜欢坐在我旁边,抱着他的吉他哼着一段小调,他一旦有了灵感就会第一时间用笔记下来然后一个人兴奋半天。而我只是默默在坐在他旁边,看着他高兴,其实我自己也很开心。

  郜曦他有裸睡的习惯,他总是告诉我裸睡有助于睡眠,后来啊,我也养成了这种习惯。

  大概是因为我的枕边人是如此,我也被潜移默化。许多事情就是在不经意之间已经被改变了的,可是当我察觉到的时候,这种影响却已经变成了我一个人的生活习惯。

  “宸哥,我再送你一首情歌吧,以后你的闹钟和手机铃声也换成我的歌好不好,以后只要我一响你的手机,你就能听见我唱给你的歌,我或许暂时还送不起什么贵重的礼物,你再等等我吧,我还要给你一个惊喜……”郜曦枕着我的大腿,他把他的吉他抱在怀里,他自言自语地说着,我也没有搭话,他怕我没听清,于是又说了好几遍。

  “好不好……”

  “好啊,只要你送的,我都喜欢。话说,你现在为什么要叫我哥,我又没比你长几岁,说得好像我年纪很大一样。”我比郜曦年长三岁,这是不争的事实,其实三岁也没大多少,李逸也比我大三岁,但是那个小子童颜不老,长得比太多同龄人都要年轻。

  其实我是不喜欢他把我唤作哥的,因为圈子里面总得还是小鲜肉更要吃香,我一直觉得自己还是挺年轻的,只是出去社会以后加班熬夜多了让我整个人看起来比较疲惫,而这种无力的疲惫源自现实的无奈。

  “你不觉得……叫你宸哥,更有情趣吗?你不穿西装的时候看起来就像个刚刚出社会的大学生一样,就是穿了西装还戴着那副土得掉渣的眼镜看起来有点老成,就我们第一次见面那会儿,我还以为李逸那个小浪兔子是哪来找来的极品,当时觉得,被人染指了,还是有点可惜。”郜曦把我压倒在床上,暧昧地笑了笑,随后他脱下了身上唯一的遮羞物。

  “你亲自染指就比较过瘾了,对吧?既然你叫我宸哥,那你就要有尊重长辈的自觉,今晚我不想做了,你自个儿去厕所解决去吧,你每天来我这里就只会干这种事情,我们啥时候能好好谈谈心,别人谈恋爱不是喜欢去电影院看看电影,去餐厅割个牛排吗?为啥子我们俩个就只能在昏天黑地的小房子里面乱搞了,你可别想忽悠我这就是男人本色。”我慢斯条理地穿上了衣服,郜曦也没有扑上来撕破我的衣服,他就坐在一旁笑着,笑得连眼睛都眯起来了。

  “宸哥,你早说啊,原来你喜欢那么土味浪漫的约会啊,我还以为只有女孩子才会喜欢的,开始我觉得我们两个大男人就喜欢粗鲁直接点的,这样的既真实又带劲。”

  郜曦说完就靠到了我身旁,哼着一曲我未曾听过的小调,他告诉我那是他写给我的新歌,等他填完词就会为我歌唱,他渴望在更大的舞台上为我唱着这首歌,他想更多的人知道这是他郜曦写给我安宸的情歌。

  郜曦把这首新歌当作是要送给我的定情信物,我笑骂着说他太肉麻,可是心里面真的很甜,我很高兴,我甚至是这辈子都没有那么开心过。

  因为,从来没有人,把我写成一首歌,特别是对音乐执着到疯狂的郜曦而言,他为我写下的歌,也等于是把我刻进了他的生命里,深入了他的骨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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